一個看似普通的農場,為何散發出刺鼻的異味?一個隱蔽的魚塘,為何驚現神秘黑色液體?
博羅縣位于廣東省東南部,東江中下游北岸,氣候溫和,環境優美。是廣東重要的農產區,優質大米、荔枝等都出自這個著名的漁米之鄉。2015年5月6日,博羅縣環境保護局接到一個舉報電話,電話中湖鎮鎮下邊村的村民反映,他們那里經常能聞到一股臭味。
接到投訴后,博羅縣環境保護局的執法人員立即前往事發地湖鎮鎮下古坑村小組。在當地政府和村委會的幫助下,環保護局執法人員通過排查發現,湖鎮鎮下古坑小組農場東面,竟然出現了三畝多黑色的黏狀的物質,強烈的刺激性的廢機油的味道,讓人聞后有一種眩暈的感覺。這一大片黑漆漆的液體為什么會放在這里?博羅縣環境保護局馬上采取措施,進行調查。
為了查明真相,博羅縣環境保護局找到有相關檢測資質的單位,專門對農場里的這些黑色液體進行了鑒定。樣品送檢一段時間后,博羅縣環境保護局根據收到的檢測報告判斷:這些黑色液體是有毒有害的廢機油。
環保執法人員檢查發現,這些含有毒物質的廢機油,并沒有進行過專業的處理,正在侵蝕著周圍的生態環境和生態安全。這些廢機油表面揮發后,人體吸入會有發暈作嘔的感覺。這些物質通過滲透到了地下,會污染地下水,人或著動物喝了這些受污染的水,會中毒死亡。被污染的土地種出來的菜果也是有毒的。而根據相關規定,這些廢機油原本是應該交由有處置資質的單位來處理的。
那么,這些廢機油到底是從哪里來的呢?又會是誰在農場里存放了廢機油?鑒于事發現場位于農場里,警方走訪調查后,首先找到了農場的承包人了解情況。
警方的突審雖然讓農場的承包人薛天福有些意外,但作為農場的承包人,他對這些廢機油的存放居然是知情的。這樣的結果,連辦案民警也覺得有些意外。薛天福一家就住在附近,而且他還在存放廢機油的魚塘周邊種植了大面積的果樹,難道他就不擔心受到影響嗎?這背后還有什么不為人知的秘密呢?
農場承包人薛天福,今年35歲,廣東省博羅縣人。2013年2月1日,薛天福在湖鎮鎮承包了上百畝面積的土地,種植了香蕉、柑橘等農作物。薛天福說,本來,他只是簡簡單單地經營他的農場,但是在2015年3月,一個意外的機會,讓他動了心思。
他的一位朋友找到他,介紹了一個叫何澤文的人,說要租他的地存放一些物料。雙方約定的價格為一萬五千元一年,這比當初薛天福包下這塊地的價格翻了好幾倍。除此以外,何澤文還提出,將來在承包地上存儲的這些物料賣出所得利潤,薛天福和何澤文可以平分。面對如此優厚的條件,薛天福幾乎沒有任何猶豫就答應了。
據薛天福講,簽訂合同后,何澤文開始陸續往農場里運輸油料,每次何澤文都會開著一輛載有油罐的貨車,為了方便往挖好的魚塘里傾倒廢機油,何澤文在塘里放了一根長達七八米的圓形軟管用于連接油罐車,車停在合適的位置,接上軟管即可傾倒。這大量的廢機油是從哪里運來的,又將會流向哪里? 關于這些薛天福說他一無所知,他只是負責提供場地,真正的主謀是何澤文,看來要想解開這一系列的疑問只有找到何澤文,這個何澤文又會在哪里呢?他拿這些廢機油到底要做什么呢?
警方通過對薛天福的審訊,掌握到何澤文的相關信息,迅速開展抓捕行動,但行動并不順利。警方判斷,何澤文很有可能已經聞風而逃,需要調整抓捕思路,隨即對何澤文進行上網通緝。
2015年6月,何澤文在廣州市增城區被抓獲。何澤文1962年生人,家住廣州市蘿崗區。據何澤文講,農場里的廢機油是他從汽車修理店收購的,為了掩人耳目,他選擇把這些廢機油儲存在偏僻的農場。何澤文交代,他在農場里共傾倒了5車廢機油,每車11噸左右,每次都是直接傾倒在挖好的魚塘里。那么,何澤文收購大量的廢機油,到底是用來做什么呢?
據警方介紹,廢機油經過一些“翻新”手段后,可能會被勾兌成潤滑油;也可能被非法提煉成劣質柴油、劣質機油,而這些劣質油品,無論通過哪個渠道流入市場,都將給社會帶來嚴重危害。好在,何澤文還沒有來得及販賣這些廢機油,就被警方抓獲了。何澤文、薛天福,因涉嫌犯污染環境罪被博羅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法院認為,被告人何澤文、薛天福違反法律規定,傾倒有毒物質,嚴重污染環境,二人的行為已經構成污染環境罪。法院判決:被告人何澤文犯污染環境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被告人薛天福犯污染環境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何澤文隨意傾倒廢機油,污染環境最終受到了法律的懲罰,薛天福因為貪圖租金,利益,向何澤文提供出租土地,到頭來害人又害己,還要付出慘痛的代價。可事情發展到這,才剛剛走了第一步。農場里那60噸散發著異味的廢機油,需要立即進行處置。
2015年6月2日至14日期間,博羅縣環境保護局共向東江環保技術公司轉移黑色粘稠油污56.49噸、廢油渣14.78噸。但現場仍有混合油水污染物約1000噸,為了盡快清理好現場,把風險降到最低,環保局的執法人員加班加點,還組織成立了處置專家組,制定處置方案。
為了把可能引起的環境風險隱患徹底消除,確保萬無一失,環保局將現場表面廢油進行吸附、打撈等人工清除;待表面廢油基本清理完畢后,在岸邊構建處理設施,對殘余的油水混合物實施吸附、過濾等工程達標處理。
60噸廢機油終于清理干凈,看上去,這片土地似乎又回歸到了最初的樣子。但是,第二個問題又接踵而來,那就是由此產生的一大筆費用總共98萬余元該由誰出。
在前面的刑事判決生效后不久,博羅縣環境保護局又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何澤文,薛天福承擔這筆因清理廢機油而產生的費用。面臨巨額的賠償官司,薛天福滿腹委屈,他認為,自己只是出租場地給何澤文,至于租地合同中約定的利潤分成他一點都沒有分到,況且他已經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現在再讓自己共同承擔清理費用不合理。
2016年6月,博羅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環境污染責任糾紛案。并對該案做出判決:被告何澤文、薛天福向原告博羅縣環境保護局連帶賠償廢機油處理費用損失984891元。
廢機油是危險化學物質,隨意傾倒會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何澤文,薛天福想通過販賣廢機油謀取暴利,利用農場干起違法的勾當,他們的所作所為不僅受到了刑事處罰,還要承擔高額的民事賠償責任,其中的教訓,尤為深刻。保護環境,人人有責,希望每個人都能夠加強法律意識和環境保護意識,共同來維護好我們生存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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