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批轉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2016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10個領域50項年度經濟體制改革重點任務,涉及國企混改、重點行業改革、價格改革、國際產能合作等能源相關領域。
那么,這份指導意見會給能源行業帶來多少機會?
推進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
《意見》指出,在電力、石油、天然氣等重點領域,選擇一批國有企業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示范,推動集團公司整體上市,支持具備條件的上市企業引入合格戰略投資者,進一步放大國有資本功能,提高國有資本配置和運行效率。研究提出公有制經濟之間股權多元化改革方案。開展混合所有制企業實行企業員工持股試點。支持地方國有企業因地制宜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
加快推進重點行業改革
《意見》指出,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全面開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售電側改革、交易機構組建及電力市場建設等專項試點和綜合試點。出臺深化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及配套政策。
深入推進價格改革
《意見》指出,推進電價市場化改革,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完善環保電價、可再生能源電價政策,擴大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完善成品油價格市場化形成機制。擇機理順居民用天然氣門站價格,完善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機制。
推進稅收制度改革
《意見》指出,全面實施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繼續推進消費稅改革。
完善資源總量管理和節約制度
《意見》指出,實施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制定全國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目標及分解方案,建立目標責任制。深入實施能效領跑者制度,健全節能標準體系。研究建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調查評估制度。
完善扶貧機制
《意見》見指出,對在貧困地區開發水電、礦產資源占用集體土地的,試行給原住居民集體股權方式進行補償,探索對貧困人口實行資產收益扶持制度。
完善“一帶一路”和國際產能合作體制
《意見》指出,深入貫徹實施“一帶一路”戰略規劃及三年滾動計劃,務實推進中蒙俄等六大國際經濟合作走廊建設,加強與相關國家發展戰略對接。形成推進國際產能和裝備制造合作的合力。
建立健全市場化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機制
《意見》指出,制定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方案。深入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制定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總量設定與配額分配方案,推動碳市場建設。出臺培育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市場主體的意見。實施環保領跑者制度。
推進生態文明基礎制度建設
《意見》指出,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有償出讓制度方案,制定礦業權出讓制度方案和礦產資源國家權益金制度實施方案,開展國有森林資源有償使用試點。出臺建立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機制的指導意見。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制定國家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改革試點方案。深入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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