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著“納米分子技術”旗號的潤滑脂,卻拿不出任何證據來證明。近日,位于贛州市五洲大道的一家汽車用品公司因涉嫌虛假宣傳,被章貢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1萬元。
8月13日,章貢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沙河分局執法人員在該汽車用品公司位于章貢區沙河工業園站東大道1號的倉庫進行檢查時,發現一種標牌為“宏耀”的通用鋰基潤滑脂。在這種潤滑脂的桶裝外殼上,赫然打著“納米分子技術”的字樣,而當執法人員要求該汽車用品公司老板拿出可證明“納米分子技術”的相關認證材料時,卻被告知并沒有相關材料。隨后,執法人員向生產“宏耀”牌通用鋰基潤滑脂的廠家山東東營友聯化工有限公司確認,廠家人員也表示這種潤滑脂沒有含“納米分子技術”,“納米分子技術”字樣是廠家虛假標注的。商家表示,這種潤滑脂是今年7月他們委托山東東營友聯化工有限公司生產的,共拿了399桶,價值4.6萬余元,迄今為止已銷售了200余桶。
執法人員表示,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一款“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之規定,屬于虛假宣傳行為。目前,他們已經依據《行政處罰法》,責令當事人停止以虛假宣傳方式銷售“宏耀”牌通用鋰基潤滑脂,并罰款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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