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州檢驗檢疫局1日通報,日前,該局因品質不合格退運三批進口汽車潤滑油。該商品是從新加坡進口的越南產汽車發動機潤滑油,被檢出泡沫性和傾點不符合國家相關強制性標準的要求。
該三批汽車發動機潤滑油共5280罐、重14400.8千克、貨值5.8萬美元,其中1批車用發動機潤滑油,經廣州檢驗檢疫局現場檢驗并抽樣檢測,結果顯示其泡沫特性Ⅰ為120ml/0ml、Ⅱ為450ml/0ml、Ⅲ為120ml/0ml,不符合國家強制標準GB11121《汽油機油》中關于泡沫特性Ⅰ不大于10ml/0ml、Ⅱ不大于50ml/0ml、Ⅲ不大于10ml/0ml的要求,泡沫特性是反映潤滑油在高溫工作狀態下產生泡沫而失去潤滑作用的指標;另2批車用發動機潤滑油2批,經檢測傾點為-33℃,不符合國家強制標準要求,傾點是反映潤滑油在冬天能使用的最低溫度。
調查顯示,國內收貨人在采購該批貨物時沒有在合同中約定品質條款,國外的檢測報告基本不顯示泡沫特性的數據。據了解,當前一些生產廠家為了降低成本,減少添加劑用量,致使許多規格指標控制不到位,質量達不到標準規定。
針對近期進口汽車潤滑油質量不合格情況有所增加的情況,廣州檢驗檢疫部門采取多項措施加大了對進口汽車潤滑油的檢驗監管力度,確保進口汽車潤滑油的質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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