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0595 證券簡稱:西北軸承 公告編號:2014-029
西北軸承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簽訂共建“高性能軸承強化與潤滑材料聯合開發中心”框架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協議為三方合作的框架性協議,不涉及任何具體的交易標的和標的金額,因此本協議無需提交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
2、公司本次簽署的協議構成關聯關系,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一、情況簡述
為了構建長期密切高效合作的產學研平臺,促進在軸承以及軸承潤滑材料領域的科學研究,推動高新技術經濟產業的發展,本著優勢互補、平等互利和長期合作的原則, 2014年4月27日西北軸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北軸承)、中國科學院蘭州化學物理研究所(以下簡稱蘭化所)、寧夏寶塔石化科技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塔科技公司,西北軸承、蘭化所及寶塔科技公司以下合稱“三方”)三方商議簽訂《中國科學院蘭州化學物理研究所、西北軸承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寶塔石化科技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共建“高性能軸承強化與潤滑材料聯合研發中心”框架協議》(以下簡稱“框架協議”)。
二、框架協議對方介紹
蘭化所始建于1958年,承擔著國家重大基礎研究項目、攻關課題、基金課題及與企業和地方合作項目。在國家知識創新和西部大開發戰略方針的指導下,通過以資源優化利用為主的資源化學,高技術用新材料和中藥現代化研究,蘭化所將為國家經濟建設、國家安全和科學技術發展提供了新的科學理論與技術,為西部重大基礎設施建設、西部生態環境治理等做出有顯示度的貢獻,成為中國科學院在國家西部具有重要作用的高技術平臺,成為具有國際水準的高水平研究機構之一。目前主要開展資源與能源、新材料、生態與健康等領域的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戰略高技術研究工作。
本公司與蘭化所不存在關聯關系。
寶塔科技公司由寶塔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和北京寶塔石化有限責任公司共同出資設立,為寧夏寶塔石化集團有限公司孫公司。主要業務:石油煉制技術、石油化工技術、煤品加工技術、煤化工技術、化工裝備工藝技術的研究、設計、開發、轉讓及技術服務;化工原料與化工產品(不含易制毒及危險化學品)的研發及銷售;節能環保技術咨詢及服務;合同能源管理;石油化工裝備技術改造。擁有國家甲級資質的石油化工設計院、國家及煤化工檢測重點實驗室、應用技術研究院、裝備制造設計院等一批研發機構,自主研發設計能力強。
本公司與寶塔科技公司存在關聯關系。
三、框架協議主要條款
1、三方在業界領先的科研院所和企業間建立長效共贏機制,以促進三方在高性能滾動軸承、滑動軸承及潤滑材料新技術前沿領域的研發工作;通過聯合研發和合作項目進行共同創新。
2、聯合實驗室以高性能滾動軸承強化與潤滑一體化DLC表面加工技術、軸承潤滑油脂、絕緣軸承、關節軸承研制、聚醚醚酮新材料的應用、軸承材料分析測試以及可靠性分析以及國防領域用軸承固體潤滑表面處理技術的相關研發為工作重點,以后再根據三方需要擴展到其他領域。
3、聯合研發中心由三方在協議指導下共同管理和運作,聯合實驗室不是獨立的法人實體。
4、西北軸承和寶塔科技公司根據企業技術發展的需要提出研究課題,三方經過廣泛而深入的交流,就研究目標、研發內容、三方分工、研發經費、知識產權與成果收益等事宜協商一致后,進行立項并聯合開展研發工作。
5、聯合研發中心將協調蘭化所固體潤滑國家重點實驗室及其下屬的低維摩擦學材料課題組等進行技術研發、產品開發與技術服務專業人員對西北軸承和寶塔科技公司的生產與營銷提供技術支持。
6、蘭化所選派相關專業的導師和研究人員對西北軸承和寶塔科技公司技術人員進行無償的支持、指導與培養。
7、西北軸承和寶塔科技公司以及蘭化所將投入必要的資金、人員、軟件、硬件及場地以達到本協議所定義的目標。
9、任何一方由于違反保密條款而造成對方秘密信息泄露,都應承擔由此引發的法律責任,并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10、本協議有效期為四年。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四、協議對公司的影響
通過加強業務領域的合作與交流,實現優勢互補、資源共享,提高三方的市場競爭力,從而達到互利雙贏、共同發展的目的,對公司開拓新產品有著積極的戰略意義。
五、風險提示
本協議屬于框架性合作協議,具體的實施內容和進度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等有關要求,在今后的定期報告或臨時公告中持續披露該協議的后續進展情況。
六、備查文件
《中國科學院蘭州化學物理研究所、西北軸承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寶塔石化科技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共建“高性能軸承強化與潤滑材料聯合研發中心”框架協議》。
特此公告。
西北軸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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