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堪薩斯州區法院本周一(12月12日)批準了巴斯夫支付5100萬美元罰款的提案,用來解決異氰酸酯的定價糾紛。目前陶氏成為這場集體訴訟的最后一個起訴方。
巴斯夫否認對方對巴斯夫異氰酸酯的定價陳詞,但是公司選擇解決該糾紛,以避免延長訴訟加大在法庭上的花費。巴斯夫的這一舉措使得陶氏成為這起定價訴訟案僅剩的一個被起訴方。
自2004年起就陸續有公司對亨斯邁、拜耳、巴斯夫、陶氏化學和利安德巴塞爾定價提出訴訟。投訴所涵蓋的產品包括自1999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訴訟中所涉及的產品包括以PO為(co)基礎的PPG、MDI和TDI。
今年年初,亨斯邁公司同意支付3300萬美元來解決訴訟,總部位于荷蘭的利安德巴塞爾公司也解決了此場指控,但目前仍未支付罰款。2006年,拜耳公司同意支付5530萬美元用來解決指控,目前所有的異氰酸酯客戶已經得到了1.39億美元的賠償。
同時,聚氨酯泡沫客戶向美洲俄亥俄州北部地區法院提交了一個針對單獨操縱價格的訴訟,用來指責操縱價格的生產者,目前這項訴訟仍然懸而未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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