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9月30日,山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的若干措施》。
該措施相比之前的政策要求更為嚴格,更具體、可操作性更強。主要內容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1.摸清底數。項目分類原則不再“一刀切”,而是區分“兩高”與非“兩高”、產業鏈上下游等進行分類施策。同時 ,該意見新增加了煉化等16個行業上游初加工環節。實施清單管理,建立存量、在建、擬建三張清單,不在清單內的“兩高”項目,不得繼續實施。
2.分類處置。明確“合規項目類”、“完善手續類”、“改造提升類”、“關停退出類”四類處置方式。根據不同類項目實行差異化處理。
3.嚴控增量。開展新建“兩高”項目省級窗口指導,未通過窗口指導的,不得辦理審批手續,不得列入省、市、縣(市、區)重點項目,不得列入省、市、縣(市、區)有關產業規劃。對新建的煉化等項目實施提級審批,由省級核準或備案。對新建“兩高”項目實施產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五個減量替代”,相對于以往控制”兩高“,范圍進一步擴大。
4.騰出空間。實施“兩高”項目企業末位淘汰,開展單位能耗產出效益綜合評價和畝產效益評價,對行業排名后10%的企業列入特別公示企業名單,由各市責令限期整改,倒逼轉型升級;對“僵尸企業”加快清理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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